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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权侵权认定三原则
发布时间:2024/12/28  阅读次数:519  字体大小: 【】 【】【
在美国,版权侵权的认定基于《美国版权法》(《U.S. Copyright Act》)。法院通常依据以下三个主要原则来判断是否构成版权侵权:

1. 版权的有效性(Validity of Copyright)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之前,首先需要确认权利人的版权是否有效。这包括:

  • 作品是否受版权保护:必须是原创的表达形式,而不是思想、事实或概念。受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音乐、戏剧、影视、计算机程序等。
  • 作品是否符合注册要求:虽然版权在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生成,但注册可以强化权利保护(例如在诉讼中作为证据)。
  • 权利归属明确:需要确认原告是否是版权的合法所有者,或是否拥有授权许可。

2. 实质性相似性(Substantial Similarity)

侵权的核心在于确定被告的作品是否与原告的作品有实质性相似性,包括:

  • 整体表达的相似性:分析两部作品在内容、主题、结构、风格、场景或元素上的相似程度,而非孤立的概念或想法。
  • 普通观众测试(Ordinary Observer Test):普通观众是否会认为两部作品非常相似。
  • 细节分析:针对音乐、文本或程序代码等技术性强的作品,可能会采用更细致的比对。

3. 接触与复制(Access and Copying)

要证明侵权成立,原告通常需要提供证据,表明:

  • 被告接触过原告的作品(Access)
    • 被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过原告的作品,例如通过公开发行、网络传播等方式。
    • 如果作品非常流行,可能会推定被告能够接触。
  • 被告复制了作品的受保护部分(Copying)
    • 原告需证明被告的作品中包含了原告作品的原创表达部分。
    • 被告可以辩称其作品是独立创作,没有参考或复制原告作品。

举例说明

假设:某音乐家起诉另一音乐家抄袭其歌曲

  1. 版权有效性:原告需证明歌曲符合版权保护,并已完成创作。
  2. 实质性相似性:分析两首歌曲的旋律、和弦、歌词是否存在足够多的相似部分。
  3. 接触与复制:原告需证明被告可能听过其歌曲,例如原告歌曲曾公开发布,被告可能通过电台、流媒体或其他途径接触。

法律责任与抗辩

  • 责任:若侵权成立,被告可能面临经济赔偿、禁令或停止使用侵权内容等后果。
  • 抗辩理由
    1. 独立创作:被告可证明作品是独立创作,未参考原告作品。
    2. 合理使用(Fair Use):被告可主张使用原告作品是为了批评、评论、教育或研究等合理目的。

总结来说,美国版权侵权认定的三大原则(版权有效性、实质性相似性、接触与复制)为判断案件提供了清晰的框架,但具体适用需根据案件事实和司法解释。详情可咨询美国陈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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