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美国成功借壳上市已有了先行者,中国北京一家企业与深圳一家公司是两家实力并不强的IT
公司,通过在美过借壳上市,获得了巨额资金。其北京企业原注册资金不过100万人民币,在美过OTCBB市
场借壳上市,股价最高时达25美元,而市值(股票总价值)则超过4亿美元。其深圳公司也只是新成立的极
小极小的公司,注册资金只有20万人民币,也是在美国OTCBB市场借壳上市,股价在开市一小时从6美元升
至22美元,市值也超过4亿美元。
所以“壳”是指有股票上市但没有业务的公司。美国有很多上市公司因为种种原因失去业务,如高科技公司
因为技术跟不上潮流而停业,开矿公司因储备不足或产品价格低而放弃,制造业因工资太高、竞争无力而停
工的。但这些公司仍保持上市的资格。“借壳”指收购这类公司,与之合并成为美国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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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与法律诉讼,也不能有违反证券法的问题。另外壳公司的上市资格必须保持完整,包括根据美证监局的要
求,按时申报财务与业务情况。最后壳公司要有足够的“大众股份”和“大众股东”,合并后交易才能活跃。所
谓“大众股东”是指壳公司最初上市时购买发行股票的股东。
端。 以上两个中国企业的成功例子,对中国民营企业应是一个很好的启示。在过去6年中,已有超过百家中
国企业在美国成功上市并取得可观资金,其中一部分取得了巨额资金。
直吸引着众多的外国公司。随着中国公司最近在美国公开发行证券成功的事例,使得其它许多中国公司考虑
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中国实体如何打入美国资本市场?应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在美国发行或出售证券,均须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律和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 1933 年证券法和 1934
年证券交易法。证券法和相关立法的目的是保证发行公司将披露有关其经营的所有实质性信息,从而向可能
的投资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使公司能准确地分析投资于该公司所具有的潜在风险和收益。
或在国外交易的证券满足一定的条件,上市才不必经过注册。